其他
关于徐杨同志职务任免情况
发布时间:2020/8/13    来源:凤城市纪委监委    阅读:(1165)

经2020年8月13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徐扬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职务。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凤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凤城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