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凤城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对严肃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十个严禁”,防范“节日病”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严禁违规支出变通下账、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深耕“责任田”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节日特点,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逐级开展谈话,切实提醒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丹疫防经发指发〔2020〕2号)的精神,尤其是要认真落实关于“大型会议活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和培训等活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凤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架好“高压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聚焦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落地。聚焦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尤其是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聚焦村(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建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灾害监测预警等专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充分发挥“走千家进万户”活动载体和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突击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快处违纪问题,精准稳慎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