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精神,印发《东港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组织架构规范化,深化“顶层设计”。对市纪委监委机构设置和职能设定进行调整,新组建成立组织部,加挂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两块牌子。全面实行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合署,把人员力量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履行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两方面职责。印发《关于乡镇(街道、农场)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镇街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以县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原则,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配备。
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
二是日常监督规范化,做好“政治体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掌握全市政治生态情况,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把执纪监督工作做到细处、落到小处、干到实处。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制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办法,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加大延伸巡察村(社区)力度,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是审查调查规范化,严把“质量关口”。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要求,信访室归口受理属于本机关、派驻机构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受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及委机关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现行的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监督合规、执纪精准。制定《东港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定办法》,从案件程序、事实证据、定性处置等几个方面细化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案件承办部门自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评价、案件审理部门评价等程序开展案件质量评定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第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到马家店镇纪委指导落实案件质量提高工作
四是工作考核规范化,激发“最强动力”。结合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合署办公的新机制,调整完善内设机构考评体系,制定《东港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突出主责主业,以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主要内容,促进履职能力提升和职能作用发挥,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干部提拔使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完善镇街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重点围绕主动发现问题、监督检查、立案审查调查等情况,综合把握工作基础、监督对象数量等因素制定考核标准,有效解决考核内容和标准简单化、“一刀切”,不断激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内生动力。
党风政风监督室到长山镇纪委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