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李松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8年,李松在负责柳林河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明知冷某某申请办理取土场的理由已不存在,既没有撤销其取土申请,也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冷某某违规取土且超范围开采土石方9.4万立方米,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2024年5月,李松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由四级降为十二级。
2.东港市原渔业渔民渔船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兼主任于晓波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7 年,于晓波在单位办公楼门市房租赁过程中,违反规定更改租赁面积,且明知承租人王某某 存在违约转租的行为,仍未履行监管职责,未予以制止和纠正,导致王某某在门市房清退过程中向政府索要高额补偿,影响我市大项目建设推进,造成不良后果。2024年4月,于晓波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 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全市广大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者、践行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全市纪 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