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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纪委监委综合施策 全力清扫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2/3/10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942)

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东港市纪委监委统筹谋划,多点发力,精准施策,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集中统筹部署 释放强烈信号

把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方案的工作措施,细化十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清扫重点、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对2021年以来受理的反映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建立第一轮工作台账,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多方集结联动 凝聚工作合力

全面推行领导包案机制,第一轮排查梳理出的79件信访问题,均由丹东、东港两级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案,重点案件亲自领办、重点问题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落实。建立纪委信访室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对线索、案件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对线索复杂、多头举报的重点案件开展提级办案、联合办案,形成同向发力、集中攻坚的工作局面。

明确清扫重点 施治直达末端

坚持民本思维,将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与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阳光三务”、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效衔接,全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侵占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末端工作法,推动力量下沉到末端、问题解决到末端,线索承办部门和包案领导直接深入群众,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听取意见、当面解决问题、当面反馈结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坚持沟通反馈 推动化解矛盾

把沟通反馈作为保证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成效的重中之重,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对业务范围外的合理诉求,协调职能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积极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强化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加大化解力度,减少矛盾发生。严厉打击恶意诬告陷害他人行为,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强化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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