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 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6/1    来源:东港市纪委监委    阅读:(2731)

现将龙王庙镇党委、政府及个别党员干部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4月28日,龙王庙镇荒地村五组村民于某在其租种的水田地内焚烧稻草,导致荒地村四组境内24栋农业大棚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84.26万元。经调查发现,龙王庙镇党委、政府和个别党员干部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对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督促指导不深入、监督管理不严格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龙王庙镇副镇长郑大鹏政务警告处分,龙王庙镇企业办主任兼环保助理徐兴元行政警告处分,龙王庙镇荒地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曲运波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龙王庙镇党委、政府及龙王庙镇党委书记姜永鑫,龙王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盖成刚,龙王庙镇纪委书记、荒地村包村领导王相书,龙王庙镇纪委专职纪检干事、荒地村包村组长杜祖伟,龙王庙镇水利服务站站长、荒地村包村干部王少东,龙王庙镇荒地村民兵连长曲波,龙王庙镇荒地村第五村民组组长于娟通报批评。

污染防治工作是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全局、事关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坚决把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属地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作为,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狠抓严管,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督查巡查,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秸秆焚烧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要压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加大对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尤其对污染防治工作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东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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