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努力以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助力全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干部履职尽职、有为善为,为推动振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铁肩担道义”,做好保障营商环境“守护者”
振兴区纪委监委结合振兴区落实“四大行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在全区范围内下发《转发<丹东市纪委监委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的通知》,并根据《十项措施》内容制定《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排查表》,要求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敦促全区各级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紧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节点和关键部门,压紧压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充分发挥监督的“利剑”作用。截至目前,共收到全区80家单位上交的排查表,自查中尚未发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全区各单位上交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排查表》
二、“飞入寻常百姓家”,做好保障营商环境“传声筒”
为扩大《十项措施》通知社会知晓率,振兴区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同向发力开展宣传工作。线上,在振兴区纪委监委公众号“廉政振兴”发布《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影响营商环境建设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立足实在管用,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号召各镇街纪(工)委、各相关单位踊跃转发近百人次,截至目前,浏览量近千余人次;线下,通过镇街纪(工)委将《公告》张贴在受众范围广、人流量大的醒目位置,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力量,干群联动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纪检监察干部于公告栏张贴《公告》
三、“治以去秽为务”,做好保障营商环境“护航员”
振兴区纪委监委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我区营商环境发展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风险点,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出击,从加强联络、重视激励关怀、强化以案促改三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一是建立监督联络机制。结合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监督联络机制,及时掌握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经了解,相关部门均能较好的履行职责,商户、群众满意度较高,营商环境工作综合评分均在全市前列。二是完善激励关怀机制。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启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助力“监督扶商”。运用《关于振兴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综合分析,精准把握,对受处分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不一概论之,一棍子打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发《贯彻落实<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对受处理处分103名党员干部跟踪帮助118人次,掌握现实表现。同时注重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持续营造鼓励先进、激励担当、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强化以案促改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人,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拟于近期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通过有力的监督质效为亲清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了解群众对我区营商环境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