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丹东市振兴区“三个坚持”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振兴区委巡察办    阅读:(1118)

丹东市振兴区委巡察机构立足政治巡察职责定位,聚焦职责使命,坚持协同联动、保障有力、察改并重,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构建齐抓共管巡察工作“大格局”。

全区上下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推动巡察工作从“一家管”转向“大家做”。一是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区委书记紧抓巡察工作“书记工程”,先后组织召开7次书记专题会,21次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指向不变,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重点,明确重点人、重点事的处理意见,有力推动巡察工作高效开展。二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召开36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巡察报告等。每轮进驻巡察结束半个月内领导小组听汇报、1个月内书记专题会听汇报、1个半月内反馈巡察意见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巡察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实施。三是相关部门同向发力。纪检、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信访信息等内容,保证巡察监督有的放矢,提高监督效能;组织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专业技术人员和年轻优秀干部,协助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组长库、组工干部库,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坚持保障有力、一体推进,推动政治巡察精准规范“高质量”。

一体推进方向、制度、能力三方面保障,推动巡察工作精准规范、见成效。一是明确巡察重点,提供方向保障。聚焦政治监督,制定《中共振兴区委践行政治巡察重点内容(概要)》,将监督重点细化为23个方面,及时将落实意识形态、创造营商环境、贯彻机构改革和杜绝餐饮浪费等内容纳入监督重点,保证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区有效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中共振兴区委“三个聚焦”监督检查内容参考》,细化为共性(196条)和个性(122条)两部分,共318条,为精准开展政治巡察提供指导和遵循。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中共振兴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关于建立巡察工作与相关机关和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等40余项制度,对工作流程、协调机制、岗位职责等内容进行规范,并根据改革要求和工作形势及时更新,保证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能力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7次专项业务培训会、3次经验交流座谈会、2次支部组织生活会,135次巡察组组务会,加强业务能力、强化规矩意识;加大示范引导,通过以老带新、在编人员带抽调人员等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共同提高发现和鉴别问题的能力;强化考评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对每名抽调干部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发挥巡察锻炼干部“熔炉”作用。

三、坚持察改并重、扎实高效,力促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更彰显”。

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清单式管理与常态化跟进结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明确意见,形成“点人点事”问题清单,移交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传导压力。区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整改情况综合汇报后,制发分管领导提醒单,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存在问题。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机制,开展2次集中整改监督检查,在全区党组织通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巡察发现有关突出问题,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前7轮共752个反馈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建立长效机制306个,组织处理20人。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注重举一反三,及时消除问题隐患。针对巡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经区纪委监委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提高现金支付风险防控意识,堵塞风险漏洞,真正发挥巡察整改治本作用。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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