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平台前移
发布时间:2020/6/18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498)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您好,我们是振兴区纪委的,为村民提供纪检监察业务咨询的。”6月12日上午,振兴区纪委监委带领汤池镇纪委,走进汤池镇汤池村农贸集市,摆起了“摊”,为地摊摊主、赶集群众、村干部普及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知识,这个“摊”刚支上就吸引了几名赶集的群众。

“摊位”前摆放着写有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相关内容的展板,工作人员边发放“信访举报引导手册”,边引导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村民在得知振兴区纪委下乡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后,纷纷驻足“摊位”前,询问起自己关心的问题,“我们村的土地被卖掉了,但我们不知情,这个事儿应该找谁?”、“我们村的卖地款不公开,你们管不管”……在振兴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村民一一做了详细的解答后,他们知道了村务公开的问题应该先向镇政府反映、纠纷性质的问题应通过法律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贪腐问题要提供具体的线索……;看了引导手册,群众知道了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对象、受理范围、举报材料如何书写等不曾知晓的专业内容。当天上午,纪委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引导手册”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30余人次。“你们的这个‘摊’摆得太好了,既可以咨询政策,还能反映问题,很接地气啊”,群众对振兴区纪检监察机关摆摊设点送制度的做法赞不绝口。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后,振兴区纪委监委根据该《规则》及时制订了《振兴区纪委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及线索处置工作流程规范(试行)》《振兴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执行办法(试行)》、制作了《振兴区纪委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图》。为了扩大《规则》内容的知晓面,振兴区纪委监委变以往“被动等”为现在“主动送”,检举举报平台前移,印制“信访举报引导手册”2000份,分发至各镇街纪(工)委,由正风肃纪监督员向辖区居民广泛发放,让纪检监察工作贴近群众,来到群众身边。日后,振兴区纪委监委还将坚持开展送制度、送法规进社区、进乡村等亲民、惠民宣传活动。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振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兴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