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十三届振兴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永刚同志宣布《关于十三届振兴区委第十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巡察工作分工的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合作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海同志对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2020年中共振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和两区合署办公实际,本轮区委巡察成立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区委办公室(区信息服务中心)、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协机关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安排部署,东港市委派出1个交叉巡察组,对江海街道及所辖4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各组进驻巡察时间为1个月。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内涵要求,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区委巡察要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会议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章要求,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区委巡察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巡察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阶段特征,聚焦主要问题,突出主要矛盾,巡察报告精准“画像”。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运用从现象看本质、从问题看责任、从客观看主观等方式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更加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统筹落实整改日常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安全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实效,为基层政权巩固、实现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及联络组组长;区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委组织部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人;区委巡察办、区委第十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东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绪军同志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