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做好节前“三个一” 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五一”
发布时间:2020/4/28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532)

振兴区通过开展一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发一份检查通知、严明一条纪律要求,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先、警示在先”,为全区党员干部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好“五一”节假。

一、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发出四项要求。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区委书记借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扩大会议之机,代表区委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向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四项要求:一要在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夯实责任,把牢廉政思想认识的总开关,理清“亲清”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二要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常委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坚守政治纪律,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正确履职用权,坚决杜绝吃请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严防各类“节日腐败”。三要加强教育管理,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逐级开展好廉政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睬红线。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四风”新动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要从严处理,形成震慑。给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

二、制发一份检查通知,拿出三项措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区纪委监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制发《关于五一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检查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聚集、少流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求;严格主任责任落实,有针对性、灵活多样开展提醒谈话,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其隐形变异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通过突击查访、明察暗访,坚持严查快办,通报曝光,营造全区廉洁过节的氛围。

三、严明一条纪律要求,重申十个严禁。区纪委监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强全区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五一假期纪律要求,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申十个严禁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特权车”或既领取车补又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特供烟酒“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隐形变异问题。通过反复重申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廉洁守纪过好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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