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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监委树立“三个意识” 守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0/10/8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1045)

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监委针对审查调查安全问题,尤其“走读式”谈话频率高、分布广、控制难等常态现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打造安全通道,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零风险”。

一、树立安全意识,守住“法规生命线”。一是区纪委常委会带头树立安全意识,将办案安全工作作为常委会议题,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门强调,以上率下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二是借助全员培训和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在学懂弄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安全工作系列制度规定上下功夫,促进全体纪检干部强化安全意识,熟悉规章制度,增强防范能力。三是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审查调查人员和镇街“两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通过宣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理念,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执纪审查工作始终,筑牢安全工作思想防线。

二、树立风险意识,奏响“和谐主旋律”。一是细化预案措施,做到凡是查办案件、开展“走读式”谈话都必须周密制定安全预案,扎实做好风险综合评估,对于谈话对象为可能适用第三种形态以上处分、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患有抑郁等心理疾病、谈话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情、抵触对抗情绪明显等情形的,高度警觉、认真研判、分类处置,严格报批。二是分类分人施策,办案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绷紧安全神经,仔细收集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和被谈话人信息,做到因人而异,一人一策,一个一预案,夯实安全工作防范基础。三是严格安全制度执行,办案人员严格遵守《振兴区纪委监委谈话室管理规定》《监控室管理规定》《综合保障中心浪头基地管理办法》等安全制度要求,开展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严格填写各类审批登记管理表簿和填充式调查文书。办案场所各类审批登记管理表簿11个,填充式调查文书共计20种。

三、树立责任意识,拧紧“责任安全阀”。一是严格流程管控,谈话前,向被谈话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简要通报情况和要求,并请其指定联系、接送人员;谈话中,密切关注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切实加强安全看护,确保对突发情况有效掌控;谈话后,准确全面把握“手递手”交接的要求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沟通相关情况和安全事项,提出安全信息跟踪和安全防范要求,发现谈话对象有安全方面苗头性问题的,迅速有效处置,切实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担起来、压下去。二是安全员全程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专门安排人员担任安全员,全过程监管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对案件承办部门安全工作严格把关;专案组进行审查调查时设置专门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进行“走读式”谈话时专人专责安全工作。三是统筹开展谈话场所安全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负责谈话场所安全工作,定期对区纪委监委谈话室、办案基地留置场所、镇街谈话室进行安全检查,时刻保持责任意识,确保审查调查尤其“走读式”谈话的安全。先后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监督检查64次,累计查出并提示整改问题146个。

(据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监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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