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振兴区纪委监委制作新图表、制定新模板、采取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再造工作流程、进行贴身培训,不断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
一是制作新图表,规范审批程序。振兴区纪委监委充分认识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则规定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根据规则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移送检察机关等环节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对应手续文书等进行梳理整理,按照党员、监察对象不同身份在不同办案流程中的审批权限,制作《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流程图》和《审批权限一览表》,印制在工作笔记本的封页上,便于办案人员随用随查。通过重新制作图表,规范了审批程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程序意识,确保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完备、文书齐全、责任明确、配合顺畅。
二是制定新模板,再造工作流程。为规范刑事处罚类案件办理程序,区纪委监委对《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及省纪委监委印发的《“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办理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监察对象违纪案件工作流程(试行)》和监督检查部门提出党纪政务处分意见的文书模板《关于建议给予XXX (姓名)XXXX(处分档次)处分的意见》,有效解决了“乡案县审”与管理权限的矛盾。根据一年来“乡案县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工作程序,印发《振兴区“乡案县审”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版),明确了不同类型“乡案”的审批程序等亟待明确的问题。
三是采取新方式,进行贴身培训。区纪委监委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和“一帮二”“以干代训”岗位轮训的基础上,采取“引领+帮扶”新方法,在线索受理、案件查办、证据收集、党纪法规运用、精准量纪等方面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业务部门分别建立微信群,便于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案件审理室专门建立纪检监察新人业务交流群,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审理业务知识培训,先后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决定尾部写法”“乡案县审会议流程”等业务培训,让新人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区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通过纪检监察室牵头,镇街纪(工)委配合,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代训、跟案培训的方式,培训提高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