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挂图作战三年行动 靶向发力专项监督
发布时间:2023/6/1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486)

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把保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振兴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规划图”变“施工图”,提高站位抓落实

区纪委监委聚焦全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11个方面、41项工作任务,制发《保障实施振兴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工作方案》,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设立4个工作组,细化分解监督责任,建立11项主体责任监督清单和24项监督责任落实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完善5项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主动作为,为振兴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赋能助力。

“时间表”变“计程表”,深挖彻查抓落实

区纪委监委结合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阳光三务”等专项行动,形成“督促-指导-研判-反馈”的“闭环式”监督模式。以三年行动专项监督为基础,采取协作区上下联动、“室组地”横向联动等方式深挖有问题的人、有问题的事,对集中起底排查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定期汇总、动态更新,指定专人盯账、督账、销账,对涉及阻碍振兴发展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查处,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第一批和第二批交办的36个营商环境“万件清理”问题,已全部督办解决,办结率、满意率均100%;共立案4件,处理4人。图片

走访辖区商户,了解营商环境情况

“任务单”变“成绩单”,激发干劲抓落实

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容错免责减责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帮助,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今年以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7人,跟踪帮助60人次。对破坏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进一步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营造凝心聚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振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兴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