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四“高”工作法 让“微腐败”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23/5/10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486)

丹东振兴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微腐败”大清扫工作,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纳入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台账管理的20件信访举报,已全部办结销号,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

区纪委监委领导调度“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案件办理情况

一、统一思想,高起点谋划部署。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研究落实方案和审核报结工作标准,成立由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信访件办理情况周汇报、月调度制度,对“微腐败”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较缓慢等情况,及时发放工作提示单,督促查办进度,推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二、压实责任,高规格推进落实。确定纳入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台账管理信访件20件。市区两级领导重点包保“钉子案”“骨头案”,实现领导包案全覆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领导包案工作要求,全员包案。包案领导定期调度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微腐败”信访件全过程跟进督办。包案领导与办案人员主动带案下访,听取社情民意,畅通诉求渠道,并多次与举报人见面,向举报人讲政策、解困惑,采取多种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化解。


区纪委监委包案领导与办案人员共同答复举报人

三、整合力量,高效率办理案件。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微腐败”案件。整合全系统办案工作力量,打破室、组、地界限抽调人员组成办案组,集中时间、力量优先对“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突破,高效精准开展核查工作。根据省纪委工作要求梳理需提级办理信访举报1件,更改处置方式信访举报5件,及时履行审批手续,规范落实省纪委工作要求,高标准完成案件查办工作。

四、治理源头,高标准综合整治。突出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在完成省市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所有实名举报“微腐败”信访件的属地、属事单位,加强与相关单位配合,合力推动调解化访落实落地,对问题频发的属地、属事单位深入跟进问题办理结果,适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突出预防作用,强化源头治理。对匿名举报件中要求过高的或未予澄清正名、通报结果的举报件,探索组织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有关人员以及正风肃纪监督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等通过公开公示、村民大会等形式,对举报办理处理、问题化解情况等开展民主评议,公开查办结果,为群众答疑解惑,做到“案结事了”,减少类似问题举报和回流件出现,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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