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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纪委监委:以安为先全力构筑审查调查安全“防护墙”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833)

“办案人员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要综合评估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做实安全预案......”这是振兴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常对办案人员叮嘱的话。

振兴区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始终坚持“无安全不办案”的原则,在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构筑审查调查安全“防护墙”,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

一是上好案前“必修课”。振兴区纪委监委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审查调查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学习纳入审查调查全过程。同时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利用案件分析总结会、业务学习等学习交流平台,对近年来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办案安全事故和日常办案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苗头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从思想深处树立安全办案的理念,培养良好的安全文明办案习惯。

二是拧紧案中“安全阀”。为规范谈话室使用程序,振兴区纪委监委在今年年初制发《振兴区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从规范建设、安全责任、严格审批、安全管理等九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更严的标准约束办案安全工作,引导督促办案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推进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工作区后勤保障等相关设备配备到位,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行程轨迹调查,谈话时间和场所等规定,加强审查调查谈话全程监督,不留安全“死角”。

三是堵塞案后“风险点”。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首要任务纳入日常办案工作中,振兴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指派专人定期对办案工作区内的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安全自查自纠常态化。今年以来,自查中共发现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三个方面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办案安全规定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振兴区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17件,党纪政务处分56人,将安全意识贯穿每个审查调查环节,切实守住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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