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纪检干部下访“三结合”推动有效化解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2/8/18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1032)

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振兴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振兴区实际,创新性地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重心下移,变被动接待群众上访举报为纪检干部主动下访,通过三个“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突出问题。并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汇集社情民意,协助畅通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源头防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有效化解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委带领镇街纪检干部深入21个村和社区,解答群众疑问45个,化解基层信访问题3个,发放信访举报引导手册1000余份,为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一、将下访与化解“三多”信访举报问题相结合

一是建立包案制度。通过下访活动主动全面掌握信访老户的问题诉求、上访轨迹方式,剖析成因,对化解重复举报采取的措施进行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梳理出的重复举报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包案,在领导下访活动中采取有力化解措施,确保吸附在当地,化解信访存量。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纪委信访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横向沟通和上下联动对接,对于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积极协调信访局、属地党委政府、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办理的相关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教育疏导、协商调解、帮扶救济等措施办法,精准化解,以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动信访矛盾解决。

二、将下访与提升初信初访化解率相结合

一是下访直面信访人。初信初访是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的最佳时机,信访干部下访直面信访人,用纪检干部“勤走路”换来群众“少跑腿”,下访了解群众诉求,深挖问题症结所在,从信访人利益角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将小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进一步从源头控减增量,提升初信初访化解率。

二是认真办理初次检举控告。为了力保初信初访问题彻底化解,振兴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每月对线索承办部门办理进度及答复反馈情况进行督促,承办部门在各分管领导监督指导下提高检举控告件办理质量,确保办理结果经得起检查,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对办理结果及时向实名控告人进行答复反馈,对反馈不满意的再次进行当面反馈。

三、将下访与基层信访举报网络体系相结合

一是健全镇村信访网络。对历史沉积的纪检信访问题分类管理,充分运用镇街“两专三兼”纪检干部作用,确保信访问题有专人负责、专人处理。建立村级信访机构,以村纪检委员带动正风肃纪监督员方式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并反馈信访信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随时掌握信访动态。

二是建立下访新模式。工作中采取“面对面接访、面对面交办、面对面落实责任、面对面回复”的新模式,以定点下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和一线听取群众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在下访过程中,现场能够答复解决的,把政策解释清楚,把问题解决到位;对当场不能答复解决的,认真搞清问题症结所在,指定相关部门尽快查处,限期整改;对不合理诉求,要耐心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思想疏导工作,安抚情绪。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振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兴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