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2个巡察组于2022年2月28日至5月20日,进驻区发改局、区营商局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内容
巡察组进驻巡察期间,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上级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诚信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执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受理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对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三、反映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营商局
举报电话:13841592188(早9:00至晚17:00)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广电局、区市监局
举报电话:18504159029(早9:00至晚17:00)
邮寄地址:振兴区九纬路83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同时,各被巡察党组织张贴巡察公告、设立征求意见箱。
受理日期:2022年3月1日至5月19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