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振兴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2/2/10    来源:振兴区委巡察办    阅读:(973)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6日至12月1日,区委巡察组对4个区直单位和2个街道党组织开展了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日前,区委2个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2018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一定成效,在维护稳定、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区工信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没有充分利用身边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文风不严不实;对下级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有差距。

区总工会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议事程序不规范;对工会创新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推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工会经费使用向基层倾斜力度不够。

花园街道党工委及所辖7个村(社区)党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整改措施不到位;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文风不严不实,文件管理不规范;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社区党建工作基础薄弱,花园村违建问题处置乏力、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区民政局(区民政事务发展中心)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局党组落实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有差距,执行民主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中心党组对福利院财务支出缺乏有效监管,未严格落实“三定”规定。

区残联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不深入具体;对党的残疾人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巡察整改常态化不够到位;对下拨专项资金缺乏监管;形式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有偏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欠缺。

帽盔山街道党工委及所辖7个村(社区)党组织学习中央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不深入,主题教育抓得不实;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白房村集体产权改革不深入,“四议一审两公开”执行不到位。

反馈会议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整改成效,突出成果运用,形成常态效应。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依据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认真真列出问题、责任、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我区各项事业的全方位发展。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置。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被巡察单位机关干部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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