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四个“第一”整治“车位上的腐败”
发布时间:2021/9/24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106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及省市委、省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推动全区停车行业健康持续、廉洁高效发展,振兴区纪委监委及时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对照工作重点,积极采取四个“第一”措施开展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整治“车位上的腐败”。

一、高度重视工作,牢牢站稳精心部署“第一排”

区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研判,确定了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其它相关科室配合工作的完整工作体系,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了完备的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市纪委下发的《通知》内容,对专项监督行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要求等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发振兴区《关于印发<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给相关责任单位(部门),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对照工作重点,勇于打响自查自纠“第一枪”

一是区纪委监委结合振兴区实际情况制发《振兴区停车行业情况全面摸排自查表》,督促相关单位对照10项工作重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等开展全面摸底,重点摸清机动车停车场数量、位置、运营、收费,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职能职责、规划、建设、监管等现状,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以表格形式一目了然呈现相关数据,有力地规范了工作流程。二是在全区9个镇街开展自查,镇街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敦促本单位或联系单位(部门)压实主体责任。截止日前,通过摸排全区共有停车场39个(路边停车泊位除外),暂未发现辖区内停车场在日常监管、制度建设存在风险隐患。

三、严格对标要求,始终坚持履行职责“第一位”

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丹纪发〔2021〕22号)内容,对涉及职能单位(部门)责任分工进行进一步明确,采取区纪委监委电话通知发放《关于印发<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书面材料反馈确认的方式确定责任分工,截止目前已收到5家职能单位(部门)意见反馈。反馈结果显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涉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能,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振兴分局涉及部分职能,为下一步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依据。

四、开展专项监督,身体力行奔赴检查“第一线”

区纪委监委督促各镇街纪(工)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针对非法停车场、收费不合法不规范、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各镇街纪(工)委已开展监督检查15次,监督检查停车场23个,发现问题2个,已推动全部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监督检查150次,监督检查停车场25个,发现问题13个,已推动整改13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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