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振兴区纪委监委(合作区纪检监察工委) 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6/9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2236)

振兴区纪委监委(合作区纪检监察工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现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花园街道花园村原党总支书记于洪生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月22日,在花园村村民代表大会上,于洪生同意为村里参加议事的77名党员发放2013年误工补助费,每名党员每次发放50元,共计人民币10400元,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于洪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振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兴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