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委巡察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1/3/4    来源:振兴区委巡察办    阅读:(890)

3月3日,十三届振兴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永刚同志宣布《关于十三届振兴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巡察工作分工的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合作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海同志对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2021年中共振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综合考虑机构改革和两区合署办公等实际情况,本轮区委巡察成立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六”的方式,对区委统战部、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监局、城管执法局、总工会、团区委 、临江街道、江海街道、汤池镇、浪头镇共1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各巡察组从3月8日起进驻开展巡察,进驻巡察时间为6周。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委巡视巡察指导督导意见,更加重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让被巡察党组织感受到整改监督常在,提高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工作质量,提升日常监督单位监督整改效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区委巡察组要科学安排部署,做到工防结合。要梳理工作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进驻前准备工作。要结合巡察任务,安排好进驻工作,充分听取整改落实汇报,灵活开展民主测评,召开不同层级的座谈会,精心安排个别谈话,有序做好资料调阅,规范开展立行立改。要准确把握巡察报告内容要求,精心起草好巡察报告。要规范巡察反馈环节,做好巡察反馈工作。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巡察组、巡察办、日常监督部门要严守纪律规定,自觉维护良好形象,要严格履职,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及联络组组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组织部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人;区委巡察办、第十一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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