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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海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9/2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阅读:(1110)

经区委9月2日研究,决定:

汪海龙同志任振兴区纪委常委(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振兴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中共丹东市振兴区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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