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纪委监委始终严把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全面真实反映被审查对象的问题线索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为干部出具合格“体检报告”,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一是规范审查程序,健全机制。今年,振兴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振兴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定(试行)》,结合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确定征求意见范围,细化回复工作流程,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分类处置,通过建立科学有效、规范严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从严审查、从严把关,以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审查意见为廉政审查人员精准“画像”。
二是规范审查范围,层层把关。进一步明确审查人员范围,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受理,依次征求案管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意见,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基础上,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并书面回复,各科室之间协同发力,多方联审,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是规范审查内容,全面审核。建立线索快速处置机制,以特事急办、快查快结为原则,优先签批、优先查办、限时办结问题线索。收到检举控告及时纳入管理,建立专项台账,避免审查遗漏问题线索。在廉政审查工作中,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围绕检举控告、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审核,今年三月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对20批次256人次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振兴区纪委监委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