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要闻
振兴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监督帮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1/1/4    来源:振兴区纪委监委    阅读:(1126)

为进一步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振兴区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的跟踪帮扶工作,严防“一惩了之”“一处了之”,有效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 建立管理台账,强化跟踪了解。

建立《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台账及工作档案,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责自然情况、受处理处分情况、帮助联系人、跟踪帮助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对开展谈话、回访有关情况,以及受处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现实表现等情况,建立工作档案,确保帮助工作全程留痕,并每月向案件审理室报送工作进展相关情况。

二、 定期分析研判,加强日常监督。

根据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情况,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定期对帮助联系人的指定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指导,对党组织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及跟踪帮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转化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三、 做好回访工作,精准跟踪帮助。

根据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错误性质和处分种类,在对个别心理负担较重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于一些精神萎靡不振,思想压力很大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宣讲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接受党组织考验。

振兴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中,始终本着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区别情况、综合施策,着力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有效促使、激励党员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2020年,全区共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帮助143人次,一次次暖心的回访,让一名名“跌倒”干部提高了认识、振作了精神,重拾干事创业的自信和热情,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于监督执纪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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