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护林员刘中理 孙明利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查机关依法 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18/8/17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2838)

近日,丹东市振安区纪委监委对汤山城镇护林员刘中理、孙明利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中理、孙明利受政府委托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护林员管护职责,致使二人管护范围内的林地被非法采伐,造成国家林地资源损失。

刘中理、孙明利身为护林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中理简历:

男,1978年12月生,汉族,高中学历,群众。2014年11月起担任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林业站护林员。

孙明利简历:

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初中学历,群众。2015年6月起担任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林业站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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