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要闻
中共振安区纪委制发通知 对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1761)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严”的基调常态长效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中共振安区纪委专门制发通知,对“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保持“严”的定力,坚持严守纪律、筑牢防线

节日期间,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严禁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是落实“严”的责任,坚持廉政提醒、教育引导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地区、部门、单位实际,聚焦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灵活多样、逐级逐层开展提醒谈话,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切实提醒到位,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酒杯中的奢靡”“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卡片里的痼疾”。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作风建设上,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风家教,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

三是深化“严”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的主体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具体深入的落实到重要节点纠治“四风”各环节、各领域。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聚焦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四风”苗头性倾向性、相对易发及其隐形变异问题,聚焦疫情防控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聚焦信访维稳、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帮扶救助、政务服务、应急处置和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村(社)、涉企区直部门、管理审批服务部门等重点单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开举报方式,统筹监督检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积极协助党委抓纪律、促保障,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协作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作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交叉互检、突击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密切与营商、市监、税务、商务等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开展再监督再检查,严查快处违纪问题,精准稳慎实施问责。同时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四是把握“严”的效果,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

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及本地区、本单位发生过的“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领导班子、“清风干部”带头建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思路和方法应用于作风建设,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为契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促进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中增强党性,当好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和良好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推动全区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好。

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委将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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