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开年布新局 十五届振安区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2/22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1016)

2月22日下午,我区召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机构全体、协作单位以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宣布《十五届区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的授权决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于君主持。

会议指出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委、市、区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的深入实践,是推进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要深刻领会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精准把握专项巡察的特点规律,突出“专”的特点,紧扣监督重点,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阶段性特征,把握共性、区分个性。突出“精”的方法,精准灵活运用“12+N”种巡察方式,精简程序、加快节奏、靶向发力,找准找实影响营商环境建设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改革的阻塞和壁垒,综合运用摸排起底、下沉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发现问题。突出“实”的效果,对巡察发现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损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在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推动立行立改,推动巡中见效。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本次专项巡察工作任务。区委巡察组代表区委开展巡察工作,自身要坚持从严标准,练就过硬本领、严守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政治巡察任务。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强化巡察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认真对待,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区委巡察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加强纵向沟通与横向联系。

本轮巡察时间为3个月,将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民法院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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