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板石村党总支原书记高诗军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振安区纪委监委    阅读:(4044)

日前,经丹东市纪委监委批准,振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振安区同兴镇板石村党总支原书记高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诗军身为中共党员,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指使他人做假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1年10月1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诗军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高诗军简历:

高诗军,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辽宁丹东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5月任振安区金矿街道板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0年10月任振安区金矿街道板石村党总支书记;

2021年2月至今振安区板石村村民。

振安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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