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有关规定,丹东市振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张宏政为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丹东市振安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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