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政同志任丹东市振安区委委员、常委、区纪委书记、三级调研员,并提名为丹东市振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免去杜学东同志的丹东市振安区委常委、委员、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隋胜栋同志任丹东振安区纪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并提名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免去宋成同志的丹东市振安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丹东市委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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