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3/19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1221)

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22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含侨联、工商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均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等方面问题。日前,区委巡察组已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区委宣传部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联系实际还不够,督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应加强,指导全区理论学习方式不够丰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仍需提高,党内制度的落实还需加强,党建工作标准不够高。
区委统战部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浓厚,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覆盖面不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还应进一步提高,重视发挥政治性警示教育作用、压力传导不够,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责任制还应进一步落实,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还不够彻底,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还应进一步夯实,党内政治生活缺乏创新。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编制工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还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自觉,监督检查机制还不够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还不够深入,“三会一课”制度还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


 区财政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学习贯彻相关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财政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充分,依法履行财政监督工作还需完善,对个别惠民政策落实的督促力度还应加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仍需提质,党建工作标准还需提高,干部队伍力量亟需补强。
区住建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仍有差距,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尚存短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快,部分民生事业群众满意度不高;党的纪律建设仍需夯实,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党员廉政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不完善,会议记录不严谨,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不够到位,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不够。
丹东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到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还有差距;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两个责任”还存在差距,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主动担当作为有所欠缺,对突出问题监管上存在官僚主义行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支部建设指导不够到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质量还不够高,发展党员不严肃、程序不规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有所欠缺。
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标准要求,在整改上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统筹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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