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委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办主任陈革到振安区 调研指导区委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    来源:振安区委巡察办    阅读:(1169)

为进一步强化对县(市)区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11月25日,市委巡察办主任陈革率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高文革、孙维兴,市委巡察办秘书科科长刘德全、秘书苗宇,到我区就区委巡察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学东,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君、区委巡察办主任杨文、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选凯、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丛义君参加会议。

杨文同志向调研组汇报了振安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做法,并对县区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不足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认为振安区委巡察工作扎实、规范、全面、严谨,特别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领巡察机构赴其他县区考察学习,并多次开展业务培训,体现了区委对巡察工作、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陈革指出,当前我市县(区)巡察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整体向好,但在落实主体责任、把准政治定位、促进机构融合、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与中央、省委要求还有差距,要有针对性的加以强化。

市委巡察办主任陈革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巡察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抓好巡察的组织实施。党委要及时研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巡察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主动沟通汇报,为推动地区各项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紧扣“三个聚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强化精准思维,形成靶向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制约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书记裴伟东同志提出的“三有四落实”的要求,即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担当作为有无精气神、管党治党有无责任心、团结向上有无凝聚力,看其落实上级部署、落实职能责任、落实民生关注、落实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督促各项制度落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推动解决问题。要把巡察整改放在重要位置,完善整改责任制,压实整改责任;完善督促机制,抓住三本台账,强化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巡察办要严格对整改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的审查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推动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纪巡融合,有效对接,发挥巡察机构纪委前哨作用;推动组巡融合,积极沟通建立专业人才库,保障巡察队伍力量;推动巡审结合,互通成果,事半功倍;推动巡察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让基层监督力量助力巡察工作。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对标对表,结合本地实际构建制度体系,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管理。

会后,调研组实地查看区委巡察机构档案室,对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区委巡察机构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加强学习教育,不断补齐短板,使我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中国共产党振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振安区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