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让基层不再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四不’所困。”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专报向全市推广了“四项监督”元宝区经验,引起了积极反响。
为落实巡察再整改再监督,元宝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工作。
元宝区纪委监委致力于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一体推进,形成了监督合力,一体化推动了监督质效最大化。
在走出去向先进地区学习监督工作经验的同时,区纪委监委打造“学纪讲法”交流平台,围绕如何解决融合和监督能力欠缺等课题,通过线上线下四期、90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的研讨培训,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先后出台了《日常监督全覆盖工作办法(试行)》《“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办法》。明确“四项监督”主体和权限,完善日常监督内容和监督方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实现了“四项监督”全覆盖格局。
工作中,元宝区纪委监委从抓领导机关统筹协调开始。将班子成员按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进行分段分工,统筹各自分管职能相近的部门,直接协调调度派驻纪检组、巡察部门,使10个内设部门、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巡察部门形成一个工作链条,在组织架构上增强监督合力。
“巡察前,巡察办发函向区纪委监委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意见及信访情况。巡察中,巡察组针对存疑信息与区纪委监委实时共商,查找突破点。巡察后,巡察办将问题线索移送案管室,同时,抄送给被巡察单位所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元宝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前八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67件,立案19件,处分17人,组织处理38人。
工作中,元宝区纪委监委紧抓问题整改不放。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切口,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持续放大监督效应。跟进出台《区委巡察再整改再监督工作方案》,由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共同认定、逐项销号,并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日益完善的‘四个监督’互通共融一体化体制,日渐织密的监督监察网络,日趋强大的监督合力和突显的监督质效,让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真正落地落实,也使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细化为一项项可操作、见效果的具体措施。”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