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全部评 全程评 全员评
发布时间:2020/8/21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968)

——元宝区纪委监委创造性开展案件质量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工作部署,查找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元宝区纪委监委根据市纪委《案件质量评价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全部评、全程评、全员评”的案件质量评价工作。

一、办结案件“全部评”。在市纪委监委所要求的案件质量评价率达到20%的标准上,元宝区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对上半年各镇街纪(工)委已了结案件开展100%评价。在8月6日-7日两天时间里,案件质量评价小组采取集中“全封闭式”管理,按照《元宝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要求,明确案件质量评价程序和标准,逐案评价打分。从得分情况看,得分80—90分的案件,占案件总数70%;得分90分以上的案件,占案件总数30%,1个案件得分100分。

二、办案过程“全程评”。 案件质量评价小组对照《案件质量评分表》的内容,逐一对案件“过筛”。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管理7方面逐项考评,全面评查。评价结果显示所有案件均能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四个标准,但在手续程序、文书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暴露出的7方面、30多个问题,已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

三、机关镇街“全员评”。此次质量评价工作由案管室牵头、审理室主评、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共10人全部为案件质量评价小组成员,并增设“互评”环节,为基层案件办理工作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提高能力提供了有效途径。

开展案件质量评价,也是一次“以评代训”的业务能力 “大练兵”。通过角色互换,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从“办案人”变为“评审员”,在互检互查中找差距、补短板,为日后办案过程中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升审查调查效率、提高卷宗质量、促进办案提档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这也是元宝区纪委监委在“以干代训”、“跟岗学习”方面的一次创新实践。业务骨干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评价,让基层纪检干部和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业务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填补知识技能上的空白。刚上任两个月的七道街道纪工委书记赵天骄表示:“这是一次很好的实战培训,学到的知识相比以往更具体更实际,也更‘解渴’。特别是从查看案卷资料获得的审查调查知识,让我快速熟悉执纪审查全过程,也明确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今后,元宝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价为抓手,围绕案件质量找问题、抓整改、促规范,努力做到审查取证“零失误”,措施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促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后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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