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元宝区纪委监委:以“三高”筑基发力 促三年行动落实见效
发布时间:2023/6/12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783)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元宝区纪委监委认真领会上级新精神新内涵,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本地区新特点新任务,以有力监督保障责任落实到位、监督跟进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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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部署明任务

元宝区纪委监委认真领会新精神,透彻把握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区委汇报省、市监督方案,区委书记亲自批示,多次调度,结合上级精神和本区实际,制定《保障实施元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本级监督任务。区委常委会多次对全区三年行动及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形成区委统筹抓总,职能部门逐项推进,纪委监委监督问责的协同作战模式。

高效推进促落实

元宝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坚持目标导向,对监督工作进行再细化、再安排。监督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11项主体责任,聚焦市级和区本级三年行动方案内容,确定了9方面、45项监督重点,形成详细的条目式清单。同时,将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与现有专项监督有机结合,统筹打好“三个万件”治理主动战,持续推动“万件化访”行动,深入清扫万件“微腐败”问题,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深入净化本地区基层政治生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彻挖问题线索,做到一案多查,能查尽查。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定了“三个一”工作模式,即:每周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督促,每月党风政风监督室一统计、每季度区委常委会一分析,以完成时限倒逼工作进度,层层加强压力传导。

高质量配套添保障

在建立区本级监督方案的基础上,元宝区纪委监委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制度措施,找准监督保障振兴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制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专项监督剑指基层微腐败问题,清除损害振兴发展的顽瘴痼疾,为三年振兴新突破强基础、创氛围、添保障。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暂行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让干部干事有方向、有戒惧、有底气,以更大担当和作为护航元宝全面振兴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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