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元宝区纪委监委采取“三学”举措 让《意见》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2/7/7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942)

为宣传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适用<信访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好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水平和原则要求。近日,元宝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提升监督执纪效能,采取“三学”举措,开展学习《意见》活动,确保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学懂弄透《意见》精神,做到真学、真会、真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范化发展。

领导干部带头先学

在元宝区纪委常委会上,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带头领学《意见》内容,围绕出台的重要意义、遵循原则、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检举控告件的受理、研判、转送办理等工作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探讨交流,明确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要”定位,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机关全体广泛通学

为进一步确保《意见》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信访工作条例》有效融合,元宝区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以会议研讨、线下交流,集中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第一时间向区内镇街纪(工)委下发《意见》,要求镇街纪(工)委书记组织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事和辖区正风肃纪监督员采取线上学习的方式,共同参与到此次学习中来,深入思考,加强彼此之间交流,推动《意见》与日常信访工作有效结合,使学习走
心入脑。

信访部门深入精学

信访工作是党群工作的重要组成,信访室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意见》的下发和学习工作是信访部门的“重中之重”。信访部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信访件业务内外的研判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创新性发展。

下一步,元宝区纪委监委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将《意见》的要求贯彻到信访举报业务流程中去,精细化开展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工作,精准研判业务内外信访问题,守好职责边界,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的途径进行信访事项。同时进一步宣传《意见》内容,扎实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做实做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意见》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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