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元宝区纪委监委“三强三抓”同发力 推进基层“阳光三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2/4/22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782)

为进一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全区“阳光三务”监督全覆盖,元宝区纪委监委坚持深入抓、持续抓,用力抓,将“阳光三务”作为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成立区级“阳光三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责任人为成员,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将全面推行“阳光三务”作为今年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的有力举措,组织各职能单位召开任务分解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确定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细化落实措施,规定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强化督促协调,抓好公开标准。区纪委监委及时与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对接,督促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已在2月底前完成建立“三务”公开指导目录,并下发文件至各镇街、村(社区),指导基层应公开尽公开,依规依法及时公开。同时,督促有关职能单位联合镇街纪(工)委加强公开规范化管理,要求在6月底前开展自查自纠,准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提高公开质效。

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规范运行。依据省纪委《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阳光三务”的指导口径》,及时推动各镇街强化落实各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汇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镇街纪(工)委组成4个监督检查小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45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重点对内容是否全面、方式是否恰当、程序是否规范及公开范围和时限是否合规等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村、社区进行反馈,要求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立即整改完善。同时,根据实地走访及时了解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对可以进行线上公开的村(社区),督促其所在镇街积极引导运行线上公开模式,储备线上公开工作人员,为后期省纪委监委定制运行线上APP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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