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元宝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3/25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3642)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元宝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两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鹏翥破坏审批环境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刘鹏翥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建筑施工许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6人财物折合共计132.3万元。刘鹏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刘鹏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元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助理王东东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18年10月,王东东在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采取有效执行措施,并违规制作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2021年6月,王东东为了该案顺利通过政法教育整顿专项检查,违规补制多份法律文书。2022年2月,王东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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