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委巡察工作
元宝区委巡察组全面进驻8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22/3/2    来源:元宝区委巡察办    阅读:(760)

2月28日,2个区委巡察组全面进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营商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和区文旅广电局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2个半月。

区委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专项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及征求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上级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诚信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执法、审批、监管等权力运用,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区委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法院、区营商局、区商务局和区文旅广电局

举报电话:0415-2819400  18840544062

邮政信箱:元宝区新柳街8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法院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外东侧

区营商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门口右侧

区商务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政府正门口右侧外墙上

区文旅广电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一楼大厅左侧墙角处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应急局

举报电话:0415-2817731  15704159251

邮政信箱:元宝区新柳街8号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检察院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菜市街七号外墙宣传栏处

区司法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门口外墙上

区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门口外墙上

区应急局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元宝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门口外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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