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三公” 经费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产情况表
十三、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二)负责监督检查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
(三)负责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正确履行义务、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负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全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元宝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中共元宝区纪委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有:预算执行情况说明、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说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支出710.57万元,当年实际执行710.57万元。部分项目72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支总预算710.57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10.57万元。
(二)支出总计710.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0.57万元,无结转结余。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预算710.57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预算710.5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38.57万元和项目支出72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6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0.57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710.57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10.5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总计710.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0.5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0.5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38.57万元和项目支出72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6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基本支出预算63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56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5.23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72万元。具体包括:一是正风肃纪监督员费用;二是办案经费60万元。
十、“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处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