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元宝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委充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逐条对照《元宝区纪委监委线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建立线索台账,实行分类处置,定期清理的要求,效促进科学管理,积极为查办案件做好服务工作。
严把线索关,确保线索处置高效。线索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关乎案件办理成效。案管室接收问题线索主要有信访举报、司法、审计机关移交,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巡视移交,纪律审查、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元宝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元宝区纪委监委线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根据办法,案管室明确专人负责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线索分办原则,严格控制处置时限,通过督办通报的办法,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双提升。定期召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案件考核目标,将制定的目标具体量化分解至各办案科室以及各镇街,并对线索及案件处置全程督促指导。精准研判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不拖延、不积压。线索处置方式召开研判会集体研究,精准研提处置建议。严把案件质效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严把函询审核关,做好函询“后半篇文章”。严把函询审核关,用好谈话函询这一手段,最大程度实现其教育感化、警示震慑、指导咨询等功能,走出“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监督困境。一般对同一人一年内函询不超过两次。函询回复材料由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对函询的问题回复有无遗漏、有无相互印证的证据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对有疑问或者问题未讲清的,督促函询对象进一步补充说明或提供有关辅助资料和证明材料;对刻意隐瞒、敷衍应付等,视情况转为初核,防止“一函了之”。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做实做细函询后续文章。函询了结反馈不是终点,而是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新起点。把函询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注重配套跟进,避免一函了之。完善函询后续跟踪工作,对函询了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导整改落实,做到函询结果有下文,整改落实有回音。采取定期对进行复核、抽查等形式对函询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函询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开展案件质量互评,提高办案质效。贯彻落实“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工作部署,元宝区纪委监委细化《案件质量评价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案管室、审理室、各纪检监察是负责人及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共10人,成立案件质量评价小组,在市纪委监委所要求的案件质量评价率达到20%的标准上,主动作为,对已了结案件逐案“过筛”。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管理7方面,逐项打分,全面评查,实现办结案件“全部评”,办案过程“全程评”,机关镇街“全员评”。所有参与评查的案件,得分80——90分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0%;得分90分以上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0%,其中1个案件得分100分,被作为示范样本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借鉴。在“以案代训”中进行业务能力练兵,在互检互查中找差距、补短板、抓整改、促规范,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升审查调查效率、提高卷宗质量、促进办案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元宝区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06件,立案71件,结案55件,处分52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34人次,占比71.7%;第二种形态处理48人次,占比25.7%。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发挥以案治本功效,下发监察建议书9份,纪律监察建议书1份。进一步完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扎实做好实时录入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