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要闻
综合利用信访举报 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1/3/16    来源:元宝区纪委监委    阅读:(526)

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做深日常监督,不断增强治理效能,推动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2021年,元宝区纪委监委在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践中,始终牢记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大胆探索突破、拓宽日常监督方式,针对日常监督虚化泛化简单化,治理效能不明显的突出问题,结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在充分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参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了《元宝区纪委监委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抄送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件分三类进行标注抄送,分别是建议重点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各监督部门(单位)针对不同性质灵活处理。其中1件“建议了解关注类”信访举报件,反映某街道办事处对增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诉求不积极履职的问题,经纪检监察室分析研判核实后,认为该信访件虽属业务范围外群众诉求类问题,但业委会相关问题已出现高发态势,街道办事处对相关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相关职能不清晰。针对该问题下达的《监察建议书》第一时间督促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整改,目前该街道办事处正积极着手部署推进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工作;1件“建议了解关注类”信访举报件,群众强烈反映小区内楼顶违规修建“阳光房”问题,经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后,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对我区各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排查,并借助司法程序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整治;1件“建议参考类”信访举报件,被反映人虽属“两非人员”,但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研判后,认为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人涉嫌严重失职渎职问题,因此将该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件已申请转为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初核。

元宝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作用,探索出一条综合利用信访举报,提高监督治理效能的新思路。目的在于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工作,创新理念,找准政治监督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以抄送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件的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并以此为突破口,兼顾对人和对事的监督,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相关主责部门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健全相关制度,为元宝区“十四五”开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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