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委巡察工作
【巡视整改】中共元宝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8/16    来源:元宝区委巡察办    阅读:(2388)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元宝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3月5日,省委巡视组向元宝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33条具体问题,28条完成整改,5条取得明显成效。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建议全部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理论学习方式简单机械,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1)强化制度保障,提高学习质量。制定下发《中共元宝区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理论学习。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表面化、程序化问题”的改进融入《2019年元宝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区委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的主体责任,发挥“领头雁”作用,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巡视组提出问题更新学习方式,采取预先自学、领导解读等方式,在3月18日、29日组织了2次集体学习研讨,提升学习效果。每月下发《关于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期学习安排的通知》,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监督考核,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每半年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记录情况进行督导;区委宣传部每季度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检。

(2)落实工作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各机关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上报学习情况。加强党组织建设,结合干部教育,在区委党校开展正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将各级党委(党组)的理论学习情况列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

(3)编发应知应会,强化教育培训。编订应知应会读本,发放至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认真学习,入脑入心。在党校培训班对第一批学员(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现场闭卷考试,专人批阅试卷。抽取党支部进行现场测答,全面提高学习质量。

2.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领会不深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1)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识和知晓度。4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通过向群众印制发放“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调查问卷、“一封信”,编发《今日元宝扫黑除恶专版》,拍摄元宝区扫黑除恶宣传片,采取微宣传、快闪宣传、点对点等各种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阐明扫黑除恶的主要精神和重要意义,解读涉黑涉恶犯罪的范围,同时强调了群众举报方式和对举报人的保密措施。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59万份;组建“三级”宣讲团53支,开展集中宣讲800余场,受众28000余人。其中,发放调查问卷5000份,调查结论显示:95%的调查对象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95%的调查对象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会及时举报;超过80%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能较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走向深入,区委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与全区“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和“元宝区市民业余学习行动”等活动相结合,持续开展“元宝区扫黑除恶三级宣讲”活动。

(2)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区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区委书记杨丽杰同志在整改期间,亲自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项会议12次,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12.2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的认识,总结2018年度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并及时研判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就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批示8次;区财政列支预算100万元,用于重奖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4月8日,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会议,交流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学习有关工作业务和文件。突出综合治理,强化“无恶治乱”。印发《关于在重点领域、行业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通知》(元扫黑组发〔2019〕2号),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落实《元宝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街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职责,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并引导小区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权,提升小区自治能力,解决小区无序管理的乱像,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议事会引领作用,及时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坚持“行政处罚和司法强制执行”相结合,深化环卫制度改革,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有效解决私搭乱建、市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突出基层治理,强化“无乱强基”。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制度,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建立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重点了解换届工作启动缓慢、推进缓慢的基层党组织情况,及时解决影响按期换届的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依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开展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村(社区)干部后备库,加大基层党组织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确保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强化基层党组织干部考核,每年对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联审,确保基层党组织始终保持战斗力,真正将“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凝聚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责任部门对“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案件性质认定、信息共享等方面问题的认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固定。制定《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机制》《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强化政法各部门及纪委监委的工作互通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实效。

二是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不彻底”问题

(1)对巡视反馈中指出的12起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回头查。截至目前,编号344、643号,经核查该企业生产用燃煤锅炉已拆除,并安装酸雾处理塔,水处理等设施,整改后经监测达标通过验收,现已正式生产;编号695号,经核查该尾矿库,山皮土覆盖的部分植被生长旺盛已有1米多高,网覆盖部分已全部进行覆盖,低洼处已全部水封,未发现明显扬尘现象,经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库点位监测及24小时扬尘监测的数据显示均不超标;编号706号,经现场核查,该养殖户化粪池和堆粪场已经封闭遮挡,有防雨淋设施,立产立清,无粪便外溢等污染现象。编号1136:该搅拌站遗留废料已清除,对堆放的沙石原料已进行覆盖,广告牌拆除。根据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的数据显示不超标。编号1237,各企业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县前街门市、店铺自行取暖的小煤炉已全部拆除;编号1750,该企业已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正由第三方验收;编号2699,经核查,该企业已将堆放物清理,并加以覆盖,该搅拌站遗留废料已清除,对堆放的沙石已进行覆盖并洒水抑尘,经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不超标;编号3217,假日阳光后厨风机已整改完毕,经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不超标;编号3388,市环卫处采取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集中外运处理的办法,有效地解决了气味扰民问题;编号4321,目前,该公司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完成;编号4442,原案件为4家饭店,分别为:天都烧烤店、大麦烧烤店、江城道海鲜烧烤店、航海食代主题烤吧均已停业;编号6117,该单位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节能环保锅炉。

(2)完善制度,杜绝问题反弹。建立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案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现问题萌芽及时处置。建立巡察督查机制,加强办结案件巡查。建立问责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到位致使包保案件反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转交区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三是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排查整治不力”问题。

针对此问题,区委专门成立了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区长为组长的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整治,促进问题解决。2019年3月20日,印发《元宝区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街镇负责排查上报,区住建局负责核实相关房屋登记手续,自然资源元宝分局负责汇总各街镇排查结果,分类建档,对核查出的违建别墅问题依法依规查处。3月28日,整治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组织7个排查组,完成对3个街镇,7个行政村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出53处疑似违法建筑物,并全部进行了现场勘测、汇总分类、绘制表格等工作。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手续以及现场照片、勘测定界图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汇总,建立排查档案,确保一户一档。经核查,53处疑似违法建筑物中,提供相关手续的43户,暂时不能提供任何手续的10户。提供相关手续的43户中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30户,持有宅基地证的2户,其他手续11户。

目前正在抓紧调取43户手续的相关档案信息,通过档案进行研判,对确定为违建别墅的问题,将纳入下一步查处整治范围,同时抓紧对10户不能提供任何手续的疑似违建别墅户主进行问询,确认违法事实后,依法进行查处。

3. 对辖区意识形态面临严峻形势估计不足,掌控不力问题。

(1)严厉打击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活动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区工信局党委针对问题开展专题整改,对28户有房屋资产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企业房屋出租档案,进行严格管理。3月29日,区委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区宗教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宗教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周密部署,强化信息共享,对外来人员特别是境外宗教势力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我区范围内暂时未发现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现象。

(2)严格宗教场所管理。巡视整改期间,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对全区11处宗教场所进行了3次专题走访调研和随机暗访,初步掌握了各宗教场所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了严格宗教活动报备制度、严肃“四进”活动开展、严格管控佛道教商业化运作、全面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中国化方向培训等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四项措施。

(3)依法有序推进双灵寺未批先建等宗教场所方面问题整改。按照中央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对全区乱建宗教场所进行全面依法排查、认定、开展整治。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元宝区关于依法整治乱建宗教场所的工作方案》,整治工作于4月底启动,正在推进中。

(4)着力解决宗裕城多栋居民私自架设卫星电视信号装置问题。出台《元宝区2019年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共分宣传发动、自行拆除、集中整治和取得阶段性成果4个阶段。其中,宣传发动和自行拆除阶段同步进行。在宣传发动和自行拆除阶段,共印发《关于禁止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10000余份,组织上门入户宣传;出动宣传车辆12车次,深入全区各街镇,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让群众了解国家关于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帮助解决拆除的居民尽快安装使用数字和网络电视,与北方广电网络丹东分公司、联通和移动等公司联系研究金山镇自拆用户专网优惠政策,并广泛宣传,提高居民自愿拆除配合度,经宣传动员教育引导,现已自行拆除接收设施254个。针对愿意拆除但无力自行拆除的约400户居民,区政府筹措资金于4月21日开始组织集中拆除,截至目前,已拆除75户。拆除等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区委谋发展、解民忧、抓落实能力尚显不足

1. 长远发展思考不够问题。

(1)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区委对十二届区委提出的“1248”发展战略、“六损六补”工作举措,区委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构建多元发展、多业支撑的产业体系”以及新一届区委提出的建设“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康养宜居区”的发展思路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当前发展面临短板和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发展合力;维护良好生态、彰显发展魅力;扩大开放合作、丰富发展助力;保障改善民生、汇聚发展向心力等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科学确定了力争到2020年经济总量在全省主城区经济发展第二集团中再上升3个位次,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打造“百年开埠地、魅力新元宝”的工作目标。

(2)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年初以来,区委、区政府强化工作调度,压实经济责任,突出主线,守住底线,采取区级以上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包扶重点企业等方式,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3亿元,完成年计划20.7%,同比增长4.8%;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1.1亿元,完成年计划23.7%,同比增长14.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亿元,完成年计划6.5%,同比增长6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0.8亿元,完成年计划25.9%,同比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55万元,完成年计划29.3%,同比增长12.6%;实现了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

(3)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合作的实施方案》,对外贸及外资企业情况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拟设定出口增量奖、出口规模企业奖及出口品牌奖,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展开放途径。现已对接5家企业参加第22届朝鲜平壤春季国际商品展会。与此同时,积极对接企业参加第十届国际现代农业博览会、2019年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十一届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2019年欧洲精细化工展等国际展会,正在积极组织报名工作。领导亲自挂帅,推进招商引资工作。4月份,区委书记杨丽杰和区长谭云鹏分别带队赴深圳、广州、上海、杭州等地,与行业龙头企业对接,推进中凯国际食品城、哈智智能机器人等重点项目。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影响。4月17日,副区长王慧陪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领导,对元宝区企业永裕玻璃器皿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国际形势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外贸出口等方面的影响,为省商务厅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也为我区外贸出口工作提供支撑。

(4)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全区的全口径工业生产企业的行业类型、主要产品、从业人员、经营指标等相关情况启动专项调查,建立完善全区“小升规、规升巨”企业培育库,确保今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户和“规升巨”企业1户任务顺利完成。出台《元宝区“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落实方案》,着力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引领我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整改期间,组织全区7户中小企业的17个研发项目申报了2019年省、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通过“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带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动力。

(5)努力壮大智能工业园产业规模。突出智能工业园产业导向,借助专业招商部门力量,积极推动“飞地经济”,凝聚全区各地力量,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产业层次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大的智能高科技项目,促进相关招商政策和措施在园区落地。目前,正在针对项目引进工作筹备外出招商引资事宜,围绕智能产业园区建设进行“产业精准招商”。

(6)把人才引进和培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召开元宝区2019年人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新要求,明确人才工作思路。制定《中共元宝区委关于人才工作助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把人才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使人才工作成为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中的实招。3月21日至24日,组织我区第一批22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人民大学培训,并于近期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科研创新团队给予资金资助。结合区劳模表彰,评选全区首位“元宝工匠”,加快本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形成重视人才和创新的良好环境。

2. 民生热点问题关注不足问题。

(1)加快推进金山卫生院投入使用。金山镇卫生院新办公楼的基础装修完成,采购资金落实到位,4月22日面向社会试开诊。

(2)积极推进九道街道办事处棚改项目居民回迁工作。在区房屋征收中心内专门成立九道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组,对回迁安置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跟踪落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目前,正在协助俊达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使企业能够正常开展售房,促进资金回笼,推进回迁房建设工作。

(3)着力解决于家早市增设公厕问题。经实地调查,于家早市周边因楼群密集,已无法在于家早市新增公厕。为解决群众如厕问题,经与于家大市场、七道街道办事处、于家一社区和云水谣火锅店等于家早市周边店铺协商,店主同意其内部使用卫生间对外开放,并均已设置厕所开放公示牌。同时,调整于家早市临近公厕开放时间,城隍庙公厕开放时间由原来的7点30分提前到6点,于家大市场厕所开放时间由原来的7点提前到5点30分。

3.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停滞不前问题。

一是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推进不力”问题。

(1)加快推进“一河一路”项目土地指标办理。安排专人与省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办理路河未建设部分土地指标问题,预计需要2个月,即7月份可以从省自然资源厅办回土地指标。

(2)积极筹措资金。实现与黑金线相连接,保证出行畅通,预计需要资金 1200万元,其中需要建设资金900万元,动迁资金300万元。区政府通过加大力度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和区级政府投入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确保在年底前完成0.6公里道路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

二是关于“开发土地长期搁置”问题。

(1)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局为绿地项目颁发土地证;区政府主要领导于2019年1月16日带队赴长春绿地东北事业总部洽谈,与绿地东北事业部洽谈达成意见:2019年确保完成12万平方米的开工建设,2020年对余下的11.4万平方米进行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进展顺利,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区镇两级政府安排精兵强将,大力推进项目动迁工作,今年开工建设的12万平方米土地,6月末可实现全部净地,项目可开工建设。同时,今年年末前绿地集团确保12万平方米房屋建设完工。督促绿地集团加大资金投入,在今年年末以前金山镇政府要安排人员将明年开工建设的土地实现全部净地,确保明年春天绿地集团就可以开工建设余下的11.4万平方米。

(2)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主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水电路网等问题,降低企业负担。截至目前,政府通过向省电网争取专项配套资金700余万元,帮助企业解决了小区临时电问题。

(3)完善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政府已投入1000余万元资金,将污水管线铺设到绿地,解决小区污水排放的问题,污水管网工程预计下半年可以完工。

(三)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党建工作基础薄弱

1. 干部选拔任用有失公允问题。

一是关于“对基层干部关注度不够”问题。

(1)建立优秀基层干部数据库。有计划优先从优秀基层干部数据库中选送干部到党校、知名院校和先进地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目前全区选定的首批38名赴扬州学习的科级领导干部中有13名来自街镇。对工作实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街镇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到审计、工信等重要部门使用。对长期扎根基层、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一线干部调整到区直部门,提高职级待遇。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宣传力度。营造重视、关心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树立重视基层的鲜明导向。2019年4月干部调整提职4人,其中街镇干部3人。

(2)落实好基层干部权益。在评先评优时,坚持将分配名额向基层和一线岗位,特别是向在基层党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抢险救灾、精准扶贫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倾斜,不得挤占、挪用基层名额。按《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将确定为“好”等次的街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适当上浮。在2019年4月评选元宝区劳动模范表彰活动中,受表彰的劳模来自基层一线的占70%。

(3)有序推动干部交流。有序安排街镇与区直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对在街镇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干部,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结合街镇机构改革,对长期扎根基层、踏实干事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交流到区直部门任职。区直部门的干部按岗位锻炼提高基础工作能力要求,安排到街镇任职,实现干部双向交流,盘活干部工作“一盘棋”。在2019年4月的干部调整中,有2名区直机关干部交流到街镇任职,2名街镇干部交流到区直机关工作,占交流任职干部的66.7%。

(4)加强党内关怀。区级领导干部建立经常性走访慰问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驻村任职和驻村蹲点的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的制度,结合春节、七一、十一等节假日进行走访慰问。安排人员到医院或家中探访慰问生病住院、家庭困难或出现重大变故的基层干部。通过财政支持、党费列支、党员捐助、社会众筹等办法提供必要援助,并指派专人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及时帮助基层干部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形成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干部的长效机制。

(5)定期组织基层干部体检。从关心身体健康入手,并通过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和组织部门谈心谈话等方式舒缓心理压力,加强基层干部心理疏导。支持基层干部年度休假制度,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干部休假。结合新颁布《公务员法》的精神,严格落实基层干部加班补助等政策,常态化实施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6)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宽容干部在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错误和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与区纪委监委联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被诬告陷害的基层干部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从严处理。

二是关于“组织部干部提拔使用过多、过频、过快、过年轻”问题。

(1)打造讲政治的模范部门。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区委组织部建设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处学、往心里走,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打造绝对忠诚的部门,培养绝对忠诚的组工干部。

(2)打造重公道的模范部门。区委组织部继续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尤其是在对干部的研判和使用上始终做到公平公正,不为名利、人情、关系等所影响。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在区委组织部干部使用问题上,坚持做到两个“统筹”,一是把组织部的干部放在全区干部使用的“大盘子”里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注重把经过积累和沉淀的组织部干部在合适的时间用在合适的岗位上;二是注重考虑组织部自身建设,立足于保障组织工作科学化的开展,确保组织部人员新老交替有序梯次合理配备,防止组织部干部提拔使用“四过”倾向。

(3)打造业务精的模范部门。加强组工干部选人用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坚持近距离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评价干部。在组织工作的不同岗位加强磨炼干部,使其全面掌握和实践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巩固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组织工作的精兵强将。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组工干部队伍为目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专业化知识交流,全面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担当。

(4)打造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组织部干部的思想教育,清除“镀金思想”“跳板念头”,继续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牢记“两个务必”,严于修德、清白做事,树立和维护组织部门良好形象。选人用人不搞亲亲疏疏,不掺杂个人好恶,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无论是调整干部还是发展党员,还是从事其他组织工作,都恪守纪律,按章办事,不徇私情,持续形成“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的良好氛围。

三是关于“重要岗位长时间不交流”问题。

(1)准确掌握任期制相关规定。把学习新修订《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文件纳入到干部科每周一学、组织部党日活动、干部教育培训之中。采取集中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关于任期制和轮岗交流的内容,确保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为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打牢政策基础。

(2)建立干部交流台账。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干部交流台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区管领导干部,提前计算谋划,加大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区直部门中层干部,适时提出轮岗意见,加大督促力度。

(3)压实党委(党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成员要准确掌握本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时间、实际表现、擅长领域,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合理化交流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轮岗交流。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适时安排干部在本单位内部交流轮岗,多岗位历练干部,促进干部全方位发展,突出交流轮岗重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4)严格交流轮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交流轮岗。严格干部档案审核,认真听取纪检部门意见。严肃查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交流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做出的交流轮岗决定,三日内办理公务交接。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5)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干部所学专业、擅长领域、工作经验、岗位需求,已对43名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包括任期超过10年的2名正职干部。同时多岗位历练领导干部,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活力。

四是关于“照顾性提拔领导干部子女”问题。

(1)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关于增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事项的通知》,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使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以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等情形,必须事先征求上级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选拔任用程序。

(2)坚持公道正派选人。对领导干部子女提拔使用不做特殊考虑、特殊安排,日常管理做到严管三分。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提拔领导职务的,坚持从严把握,坚持原则,严格资格条件,赢得群众认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工作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及联审联查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应审尽审、从严选拔。在2019年4月的干部调整中,从乡镇基层选拔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司法工作经历的干部交流到区司法局工作,成为今后调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标尺。

(3)坚持按组织原则选人。聚焦好干部标准,在街镇和群团机构改革时,坚持事业需要什么人就配什么人,岗位缺什么人就补什么人,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深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各个岗位专业化的要求,按专业划分建立干部人才储备库。在干部调整和班子配备上,注重考虑干部的专业素质,班子的专业互补性,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做到以事择人、依岗择人、人岗相适。巩固2018年度调研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8项指标全市第一的巡视即知即改成果,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

一是关于“请示报告不及时”问题。

区四大班子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元宝区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要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同时,在区委常委班子,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请示报告存在的问题,各自都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坚决表示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此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关于“开展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不严肃”问题。

(1)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中共辽宁省纪委机关、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程序流程图》,通过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督促指导全区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提高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区委书记杨丽杰同志主持研究制定《元宝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指导制定《谈心谈话时间安排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效果。3月29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撇下包袱,区委常委之间逐一进行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有辣味、咬耳扯袖更团结的效果。

(3)加强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印发《关于召开“坚决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元委发〔2019〕14号),明确会前、会中、会后各项程序要求,指导科级领导班子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4)建章立制确保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环节质量。印发《关于规范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的通知》(元组发〔2019〕12号),对谈心谈话对象、方式、内容等作出要求,明确谈心谈话环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谈,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明确相互批评环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逐一进行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言不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切实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保障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的严肃性和质量。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发放至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确保人手一本,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求将《谈心谈话记录本》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区委组织部审阅备查,通过多项有力举措保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问题。

(1)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培训。开展党支部“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印制《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手册,把学习《条例》作为党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条例》,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景互动式党课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召开频次、内容及有关要求,做好巡讲准备。

(2)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统一印制“三会一课”记录本,规范记录形式和内容,编印页码,确保“三会一课”记录真实准确,杜绝造假。就如何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1次专题培训。

(3)做好“三会一课”指导检查工作。区委组织部每年抽查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其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至少抽查检查5个基层党支部,并书面反馈意见。4月份,对基层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按时间、不按规定开展党日活动的党组织进行督导提醒。启动四星党支部综合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元宝区四星党支部验收核查表》,结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6项标准,细化37个验收要点,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四星党支部验收核查的重要内容,抽调基层党务骨干组成8个验收核查小组,按照百分制评分标准做好量化验收工作。

四是关于“党费收缴不合规”问题。

(1)加强思想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基层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行为,而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切实把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内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细化为遵守党内规章制度的基本步骤。

(2)严格落实制度。认真落实《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健全专人管、足额交、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落实党费交纳日制度,明确党员活动日第一项内容为党员主动向所在党支部自觉足额交纳党费。落实党费公示制度,接受党员监督,认真收集党员对党费收缴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

(3)开展一轮党费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基数、党费交纳比例、党费规范管理等内容开展自查,确保党费交纳基数、比例准确无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工作。

(4)抓好指导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结合党支部星级综合评定工作,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作为党支部星级验收核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细致检查。

(四)作风建设比较薄弱,不按规矩、不守纪律

一是关于“工作不规范”问题。

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专人记录、专人整理、严格审批、及时编发工作机制,2018年编发区委常委会议纪要15期,2019年年初至今共编发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14期,实现了逐期编发、及时编发。坚持举一反三,借鉴上级党委办公系统工作经验,规范区委办公系统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息报送、财务后勤、机要保密、会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提升办公系统规范化水平。整改期间,区委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档案、公文处理、发文审批等工作流程图,新上加密文件柜6个、保密计算机4台;政府办公室责成专人对2016年、2017年2018年收发文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筛查,对发现的1129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制定了《区政府收发文工作制度》,提高文件管理质量。组织开展全区办公系统规范化业务培训,通过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公务员工作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办公系统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关于“作风‘慵懒散’”问题。

(1)从思想上落实对作风“慵懒散”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关于加强元宝区机关工作作风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提高机关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聘请市委党校教授授课。组织机关单位开展“会风就是党风、会风就是作风” 讨论活动,上交心得体会。明确对会风会纪要求,提高对严肃会议纪律重要性的认识,严控会场秩序。

(2)从行动上强化对作风“慵懒散”的整改。强化落实《2019年元宝区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由区纪委机关、区营商局、机关党工委联合成立元宝区机关常态化明察暗访小组,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暗访巡查、集中检查、重点督查三种监督检查方式,深入机关单位、服务窗口,针对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办事效率、遵守廉洁纪律情况等进行督查。自四月中旬开始对部分机关单位进行工作作风纪律检查,检查情况一对一向分管领导反馈。实行会风会纪监督员制度,重大会议派监督员进行监督。

(3)从措施上加强对作风“慵懒散”的整改。落实保密要求,区委常委会议室和区政府大会议门前安置手机存放柜。集中学习《元宝区改进和加强会风的通知》,强化对会风会纪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一级管理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必止,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力度,着力解决行动迟缓、不推不动、效率低下的问题,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推动作风整治。

三是关于“不作为、乱作为禁而未绝”问题。

(1)制定整治方案。研究制定《纪律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统筹协调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将整治工作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明确整治内容、具体措施。

(2)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2名在无害化公厕改造中督导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1名领导干部问责,给予诫勉谈话。对1名在办理群众低保从中收取好处费的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在审计和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审核票据不严、虚假票据入账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与区审计局、区委巡察办沟通协调,认真核查2016年以来,相关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材料,目前,各单位已整改到位。对于招商局“以流水账代替会计账簿”的典型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处理,2019年1月4日区监委对时任招商局主要领导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加强巡察监督。将教育医疗、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纳入到巡察范围,边巡察边移交,进一步细化政治巡察内容。

(4)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区财政局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整理汇总各环节资金监管涉及的制度,分别于3月20日、4月3日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培训。区审计局成立五个审计小组,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采取详查法,深入一线进行现场审计。4月11日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两个专项审计小组,陆续深入到区房征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关键领域资金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举措,实施“挂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区民政局印制《致全区城乡特困、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一封信》,并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对在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检查。区卫健局针对无害化公厕改造督导不力的问题,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2018年完成情况进行逐户核查验收,对已改厕居民进行“回头看”,全部实现登记建档。

(五)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挂空挡”问题。

一是关于“工作报告内容空洞、脱离实际”问题。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辽委发〔2016〕4号),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区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年初形成《中共元宝区委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已向市委报告。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2018年度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区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及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提高报告质量。严把工作报告质量关,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细则》要求,指导区属党委(党组)认真撰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报告,紧密结合实际,亮责任、晒成绩、谈问题、讲打算,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杜绝虚、空、飘,确保报告内容准确详实。

(3)强化检查考核。按照要求,结合2018年度考核,区委组织部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对32个区属党委(党组)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是关于“逐级不审阅,层层不把关”问题。

(1)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区属党委(党组)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区属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明确报告撰写报送要求。区属党委(党组)工作报告需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起草,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区级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送。

(3)建立联审制度。建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审小组,明确各联审部门责任,配套编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联审表》,对区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报告开展联审。区属党委(党组)工作报告经各联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报区委副书记、书记审查,从制度再造和强化流程监管上,杜绝上述问题发生。

三是关于“过程监管存有漏洞”问题。

(1)强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按照《丹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丹财库〔2015〕227号)要求,确保开卡率达标。同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是结算目录规定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一季度累计压缩一般性支出64万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元宝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2)规范棚改各环节监管,充分体现依法理财特征。发挥元宝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监管使用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对棚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3月19日,区长谭云鹏主持召开棚改工作调度会,明确由副区长朱辉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通过部门联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加强各环节审计、监察力度,切实解决巡视反馈指出的“区房征局‘一条龙’办理”问题。规范棚改各环节工作流程:①各辖区街道办事处,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独立完成与动迁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数额由评估机构依法依规出具评估报告,并留存财务档案和征收档案备查;②贷款申报、提取、发放按照国开行和农发行的流程并由分管副区长、分管财政的副区长和区长签字把关后进行办理;③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根据银行要求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施工方;④补偿款发放按照动迁补偿协议由银行独立将资金发放给动迁户;⑤回迁房采购环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城投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申报和采购;⑥回迁房屋分配环节由被征收人参加分房大会自主选房,并由公证处公证。

(3)完善棚改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征收流程》《国开行提款用款流程》《回迁安置房采购流程》等4项制度,健全监管和制约机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签字背书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审核职责,确保制度流程贯彻实施。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问题。

一是关于“缺编严重、办案力量不足”问题。

(1)配强纪委监委机关力量。尽快在全区范围内选拔对党忠诚、善讲政治、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委队伍。

(2)建立优先配备纪委监委力量工作机制。在多个单位都缺干部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区纪委监委人员配备。同时,通过此次全省事业编制人员编制转岗考试的机会,新补充纪检系统公务员6名。

二是关于“线索处置不当、办案能力不强”问题。

(1)及时进行复核。巡视期间区纪委监委及时对案件线索进行复核,针对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提出的问题开展补充调查,复核结果与原处置结论一致,已上报市纪委监委和省委第六巡视组。

(2)增加办案人员,提升办案能力。开展“以干代训、以案代训”。自2018年至今,区纪委监委采取“四合一”办公新模式,对镇街纪委书记开展“以案代训”,7名镇街纪委书记参与到13个案件的审查调查中。今年以来,有2名镇街纪委书记参与到4个案件的审查调查中。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下发《关于组织镇街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的通知》,将各镇街专职纪检干事充实到区纪委机关各室,从4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干代训、以案代训”。

(3)制定办案目标,提高办案质量。4月12日召开全区案管工作会暨镇街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线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明确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镇街纪委工作目标,并签订《元宝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承诺书》。

三是关于“巡察体系建设尚存短板”问题。

(1)配齐配强巡察领导班子队伍。严格标准和资格条件,注重在全区范围内选配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配齐巡察办、巡察组领导班子队伍。结合事业人员考录公务员工作,在考录到元宝区的干部中,选拔优秀干部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录6名巡察干部,目前巡察机构人员配备率达90%。同时从审计、财政等单位抽调8名专业人员加入到第五轮巡察工作,为巡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选择政治站位高、个人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进入巡察人才库,对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人才更新,不断优化巡察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充实壮大巡察队伍。

(2)开展巡察培训。已开展五轮培训,坚持每轮巡察开展前对巡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政治巡察内容,交流巡察工作方法,传达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指示精神,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巡察领导小组积极指导,严格把关,以干代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3)加强部门联动。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向纪检、组织、审计、信访、政法五个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掌握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拓宽信息渠道,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畅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4)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科学安排2019年度巡察工作,在认真做好第四轮巡察反馈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第五轮巡察正在进行中,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对公安元宝分局党委、区法院党组开展市区一体联动巡察。

(5)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强化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截至目前,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20个,移交问题线索36件,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措施处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件,巡察发现问题能力逐步提升,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六)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制定下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强化全程指导,对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真正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党支部“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启动四星党支部综合评定工作,研究制定《元宝区四星党支部验收核查表》,结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6项标准,细化37个验收要点,抽调基层党务骨干组成8个验收核查小组,按照百分制评分标准做好量化验收工作,在全区评定一批四星党支部。3月25日,我区9个党支部评定为全市第二批五星党支部,我区五星党支部数量已达15个。

(3)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建立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向11个区属党(工)委下发换届提醒通知函,指导全区186个党支部做好2019年度按期换届工作。

(4)加强基础保障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党建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丹组通字〔2018〕71号)要求,为每个小区党支部拨付党建工作经费6000元,坚持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事让基层干部做,凝心聚力,让基层党组织功能实起来。4月份,对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基层党组织建好管好用好党员活动场所。

(5)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养。坚持经常性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党务知识培训,选送一批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到辽宁社区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培训。

(6)以特色载体抓实基层党建。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区属党委书记科学制定党建项目。六道口街道重点是教育、金融机构等行业党建及国贸大厦楼宇党建;七道街道重点是发挥党员作用服务群众;八道街道重点是区域党建联盟机制建立;九道街道重点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小区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兴东街道重点是抓好金海商圈党建;广济街道重点是抓好广济商圈、华美楼宇、新柳市场党建;金山镇重点是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和园区党建。深入推进“党员帮办进家庭”“双向定单式帮扶”“访基层一线促作风转变 访党员群众促和谐稳定 访企业项目促经济发展”大调研活动等特色载体活动开展。

二是关于“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能力不足。”问题。

(1)加快推进区纪委机关和镇街“两专三兼”干部配备。通过本次机构改革,区纪委监委编制已配备到位。区纪委机关行政编制35人,目前机关实有32人,配备率达91%,巡察机构编制12人,此次新考录6人,目前巡察干部实有11人;派驻纪检组编制有4组12人,今年1月分别任命2人为派驻第一、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各镇街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干事和兼职纪检干事等“两专三兼”人员已全部配齐。

(2)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3月19日,召开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全面总结2018年各项工作,部署2019年8项工作任务。区委书记杨丽杰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武装。3月28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召开全会工作推进会,对全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压实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

(3)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4月12日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千分考核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2345工作精神,区纪委监委对各镇街明确提出纪检监察干部要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

(4)继续深化“学纪讲法”活动品牌。采取“走出去”学、集中培训学、专题演讲学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培训。今年第一季度,区纪委监委“学纪讲法”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59条。正在筹备以《监督执纪规则》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期“学纪讲法”交流活动。

(5)成立元宝区纪检监察协作区。下发《关于成立元宝区纪检监察协作区的通知》(元纪发〔2019〕5号),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和镇街纪委力量,在全区划定4个纪检监察协作区。

(6)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针对此次新考录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建立干部名册,动态更新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实绩考核和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问责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要求,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三是关于“关键领域资金监管缺位。”问题。

(1)完善各项制度。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规章进行梳理,目前,正在整理和印制关键领域各项制度手册,待完成关键领域制度手册的整理和印制工作后,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整理完善回迁安置、自然灾害救助、医疗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等10个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和制约机制,制定相关流程,明确各级负责人签字背书责任,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审核职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督查检查。聚焦资金是否依法依规,是否按照“三重一大”履行程序,是否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管理,是否准确将资金发放到位,是否有基层单位或部门截留资金情况,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在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开展单位自查和联合检查。自4月11日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成两个专项审计小组,对区房征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关键领域资金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实施责任主体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以及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等。对在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举措,实施“挂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情况

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区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1.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落实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元宝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的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途径。二是加大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力度,不断提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率,鼓励党员干部高效使用,积极开展自学、讨论,并通过平台学习积分来量化学习效果。三是利用全区52个新时代理论宣讲站开展理论宣讲,并为每街镇配备1名专业理论宣讲员,要求明确职责、上报课程,指导各街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各街镇已接洽并陆续开展宣讲工作。四是完善全区55个文明实践基地、所、站建设,充实志愿者讲师队伍,推送理论精品课,畅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设“元宝讲堂”提供各类公益课254节。五是提升学习效率,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系列”口袋手册,使全区党员干部可以高效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

2.认真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具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情况:以区委制定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元宝全面振兴的意见》和9个专项实施意见为抓手,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针对东北和辽宁的相关讲话精神在元宝落实落地。将“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具体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到《区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

3.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牢牢把握住辽宁“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沿海经济带、丹东沿边开发开放等重大战略带来的发展机遇,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不足,找准症结,补齐短板,推动区域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持续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干部、企业家等各领域人士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座谈,区级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查找出在体制机制、经济结构、开放合作、思想观念方面等10项问题短板,找准制约元宝高质量发展的症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抢抓机遇,闯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电力市场交易新增用户准入等工作,千方百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落实企业创新创造和技术革新奖励政策,新建立专家工作站1个。赴先进地区学习,常务副区长崔贵君于3月20日带领我区22名企业家赴人民大学学习,通过找不足、找差距,转变企业管理理念。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发展合力。科学统筹城区发展,助推城区经济升级换代。加大北部山区开发力度,逐步缩小北部城区和老城区的发展差距。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飞地经济”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扩大开放合作,丰富发展助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战略,将金山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参与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和沿海经济带“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开放合作平台和产业承接地。保障改善民生,汇聚发展向心力。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动迁。抓好脱贫攻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体实现精准脱贫,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三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将省委巡视组的建议纳入到《区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

4.要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主动出击,主动作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成《元宝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职责》,对特定领域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事件节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分析研判。2019年4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各成员单位针对各自领域、行业风险点进行工作汇报、风险研判、防控部署、经验总结,并确定本年度第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时间。二是制定《元宝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三是根据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小组成员,组长由区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四是开展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1次。

二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党组织建设

1.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组织全体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贯彻执行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陈求发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实陆治原部长工作部署要求。二是安排部署2019年全区组织工作。2月27日,召开2019年全区组织工作会议,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要求,认真安排部署2019年全区组织工作,制定2019年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三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工作任务。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引,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认真落实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精心谋划、加强指导,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劲往基层使,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修缮党员活动场所,严格落实社区(村)和小区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保证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2.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在建设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 “五大体系”上下功夫,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素质培养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2018—2022年丹东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培训班次,加强专业化能力培训。二是提升干部考察知事识人水平。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的了解干部,运用日常谈话谈心,无任用调研等方式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借助巡察等成果真实反映干部。三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继续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评价相结合的年度调研考核办法。四是优化干部从严管理方法。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方法。五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3.要聚焦组织体系建设,压紧压实责任,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

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年底前三星以上党支部要达到95%,四星党支部达到40%,五星党支部达到5%。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区属各党(工)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健全完善党建项目管理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围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定1个党建项目,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每名区级领导联系1个基层党组织,统筹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民生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等。深入落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乡村振兴、改革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大力推进“两个一批”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每个小区党支部下拨配套党建工作经费6000元,切实让小区党支部用足用好这笔钱。

4. 要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贯彻力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织“三会一课”等为载体,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理解《准则》《意见》的各项规定内容,推动《准则》《意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升华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8项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经常、严肃认真、激发活力,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教育引导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雷打不动”,做到内容一项不落、党员一视同仁、管理一个标准。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督促指导全区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谈心谈话和相互批评环节督促指导,对谈心谈话主题、范围、方式等作出要求,相互批评不漏一人、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严紧硬

1.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辽委发〔2016〕4号),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和区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年初形成《中共元宝区委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已向市委报告。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2018年度区委班子成员和区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及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二是提高报告质量。严把工作报告质量关,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细则》要求,指导区属党委(党组)认真撰写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报告,紧密结合实际,亮责任、晒成绩、谈问题、讲打算,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杜绝虚、空、飘,确保报告内容准确详实。三是建立联审制度。建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审小组,明确各联审部门责任,配套编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联审表》,对区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报告开展联审。区属党委(党组)工作报告经各联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是强化检查考核。按照要求,结合2018年度考核,区委组织部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对32个区属党委(党组)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2.区委书记要亲自抓、直接抓、盯着抓,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班长,区委书记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年初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区属党委(党组)履行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确保主体责任的压力实现层层传导。二是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范畴,提升区委科学决策水平。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挥常委班子成员“头雁”作用,严格对照《中共元宝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分兵把口履行好本领域、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各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直接过问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早发现、早解决。

3.区纪委监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落实情况:一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下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区第一季度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10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对使用标准、程序、处理方式、组卷存档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对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讨论通过,下发《元宝区纪委监委线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严格把控问题线索处置时限,根据区纪委机关各室,各镇(街)纪委(监察办公室),各派驻纪检组工作完成情况,采取月、半年通报制进行督办通报。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问责制。

4.要加强内部管控,紧盯征地拆迁资金补偿、扶贫钱款物资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梳理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内部控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培训。3月20日,在金汤小学报告大厅组织召开元宝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报告培训会。4月3日,召开新建内控制度培训会议,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对全区6个卫生院和11个新成立的事业中心进行了专业指导,并要求各单位自主建立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内控制度,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开展自查和联合检查。区属各部门严格按照《元宝区关键领域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从资金申请到最终发放进行全过程梳理,严查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程序上的漏洞。区财政局联合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关键领域资金专项检查。

5.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落实方案。下发《关于开展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紧密联系实际,立足日常监管,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及“四风”新动向,坚持节前警示提醒、节中严格监督检查、节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采取明查暗访和交叉互检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018年以来,下发廉政提醒通知书200余份,下发《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廉政风险提示单》50余份,《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50余份。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纪处分2人,对1起违反“四风”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二是加强基层监督。充分发挥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基层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监督员监督线索月报告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全区90名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共上报问题线索48件,其中纪检相关问题线索35件,立案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党纪处分1人。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将“不作为、乱作为”整改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结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全面整治4方面20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各单位(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和周报制度,截止目前,全区各单位及党员干部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共计1007条,同时制定整改措施1007条。

四要加强巡视整改,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1.要把巡视整改放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本轮巡视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做到真改实改。

落实情况:为做好此次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多次进行研究,制定了《中共元宝区委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配套出台了《元宝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元宝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并召开了全区干部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任务指向到人、责任落实到岗、要求明晰到位。坚持整改全覆盖,要求各部门、各街镇也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做到问题要落到岗位,整改要落到人头,确保真改实改、见底见效。

2.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处置移交线索。区纪委监委已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0件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线索1件,科级及以下22件,其他问题线索7件。目前,谈话函询5件,初步核实16件,予以了结9件。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调度区卫健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报送整改方案及完成情况,及时跟进整改阶段进展,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目前,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推进。三是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把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落实相结合,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协助区委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常态整改,巩固长效机制,为元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和全力攻坚,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将继续把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元宝区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元宝区落地生根。元宝区作为边境城市的主城区,要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树立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时时、处处、事事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东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元宝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旗帜指引和根本遵循,结合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落实举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元宝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虽然整改工作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整改任务仍然艰巨,元宝区委一班人要以坚定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罢手、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收兵,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打赢巡视整改这场攻坚战。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调度,确保整改力度不松、劲头不减。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带头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把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分类施策,有针对性的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范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强化统筹调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要保持纪律刚性,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落实消极应付、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查处,严肃问责。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强化源头治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用、管根本、管长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助力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元宝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反映出我们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担当不够,责任落实不力,说明我们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距离中央和省委要求还有差距。我们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问题导向,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督导考核、鼓励探索创新上下功夫,推动全区党的建设全面强起来。要加强区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秀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区委班子领导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管好“关键少数”,切实用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要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提升干部工作水平。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全面实现“严紧硬”。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管党治党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成果,紧紧围绕元宝区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15319;邮政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8号中共元宝区委(收);电子邮箱:yuanbaoquwei@163.com。

中共元宝区委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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