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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三三” 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阅读:(1189)

2020年,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按照“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真查实干,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水平,推动案件查办工作高质量发展,派驻监督的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组全年立案9件,均为自办件,年度案件指标完成率150%。

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案件质量责任制度

对于每个案件,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党政纪处分建议等环节严格实行定责任人、定办结任务、定办结时限,定领导包案,组长、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组内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纪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办案责任与办案环节无缝链接,办案责任与案件进展同步延伸,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办工作不出现疏忽和纰漏。

二是建立领导督办制度

组长对每个案件批办,对重大问题协调,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判案情。对重要案件,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结。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按责任分工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对疑难案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战斗堡垒作用,发扬民主,集体决策,有力促进了案件的突破。

三是建立全员办案制度

坚持突出办案主业,从副组长到组员每人都承担办案任务,将案件查办作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办案质量和数量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晋级考核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了全组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案件移送审理前等关键节点,全组成员以组务会形式进行 “合议”,共同审理案件,发挥集体智慧,弥补个人能力不足,切实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

强化三个标准

一是强化事实清楚

在主体身份做到完整准确后,深入对案件情景再现的探究和调查,力争对违纪事实情节进行全面真实还原。精心分析案情,抓住获取立案证据主线,准确把握被调查人可能辩解的心理特征,缜密研制初核方略。核查组在查阅航班车次、会议地点、入住酒店代码、差旅发票、会期日程、会议地点与风景名胜区方位地图等诸多要素,模拟“复原”违纪事实,反复演练谈话情景,科学运用先密后明、先弱后强、先易后难初核技巧,分别与不同的被调查人员进行同步谈话,实施政策攻心、情理说服,谈话取得实质突破,被调查人员对违纪行为供认不讳,违纪事实得以还原,与模拟“复原”事实高度相符。

二是强化证据确凿

对每个违纪事实的调查,坚持从细节入手,全面客观真实收集证据,涉及到的证人坚持宁多勿少,书证物证人证做到相互支撑、相互佐证,力求证据链完整。比如在调查公款旅游问题案件中,特别注意公出天数和公出地点,严格比对公出行程规定天数和实际公出天数,认真查找报销票据的不合理之处,精心筛选并发现问题线索,继而固定证据,并认真总结经验,初步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变相公款旅游相关问题线索的工作方法。

三是强化程序合规

坚持做到谨慎细致,力戒麻痹思想,把程序合规贯穿案件全程始终,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走读式谈话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谈话室的安全管理,保证材料、手续齐全完备。增强程序意识,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参阅《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等报刊杂志相关文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测试,分析典型案例,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依规执行程序能力,努力打造“铁案工程”,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检验。

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案件

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把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查严办。通过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对综合监督单位近三年公务出行活动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开启公款旅游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借公务差旅之机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问题;多报差旅补助等问题,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4个,对10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提高了监督执纪精准性,有效削减腐败存量。

二是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违纪案件

按照市纪委监委年度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对民政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民生资金项目大排查大起底。监督检查工作自今年4月下旬启动以来,共实地检查2次,查看账簿160册,调阅资料200余份,发现问题线索4个,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拟进行审查调查。同时向有关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个,督促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次。

三是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

制定《关于强化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被监督单位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制度》《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严格落实廉政审核制度,完善廉政档案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突出对不正之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干部是否存在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用权任性、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做到惩防结合,立行立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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