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4/30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阅读:(3484)


五一前夕,丹东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东港市孤山镇自来水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经理杜明义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6月23日,东港市孤山镇自来水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经理杜明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明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城市原鱼种场副场长李春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8月27日,李春虹在任凤城市鱼种场副场长期间,借其儿子满月之机,违规操办“满月宴”,并违规收受他人礼金。李春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责令返还。

3.宽甸满族自治县原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宇新公车私用等问题。2019年4月6日,陈宇新在任宽甸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未经批准,私自乘坐公务用车赴丹东市区,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宇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振安区人民法院九连城法庭庭长李丹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振安区人民法院九连城法庭庭长李丹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李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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