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委巡察工作
市委巡察组全面进驻开展巡察
发布时间:2024/4/12    来源:市委巡察办指导科    阅读:(233)

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4月9日至12日,十三届市委第六轮6个市委巡察组全面进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东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振安区委宣传部、振兴区委统战部、元宝区委政法委、东港市公安局、凤城市大堡蒙古族乡、宽甸县毛甸子镇及所辖村(社区)等33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3个月。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及征求意见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对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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