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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县(市、区)纪委书记访谈之 “乡村振兴”篇
发布时间:2023/7/3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阅读:(30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工作方案》,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促进交流工作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实施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监督系列访谈栏目,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普通百姓在工作生活实践中及时梳理总结三年行动成果及意见感受,促进发现问题、相互学习、共同提升,更好的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

东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建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基。东港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服务三农”、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耕地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同时结合东港市实际,开展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专项监督。以专项巡察为契机、以“三个万件”为抓手、以“辽宁阳光三务”平台为媒介,加强问题线索排查,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整治,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凤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尊勇: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凤城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举措。凤城市纪委监委统一思想认识,扛起监督责任,把准工作站位,狠抓责任落实,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监督、标本兼治,多措并举解决制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痛点”“堵点”,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强有力的整治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宽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杜学东: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保障职责、护航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宽甸县纪委监委立足宽甸实际,聚焦投资力度大、审批程序多、群众关切度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涉案人员。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致力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三年提升工程”,不断强化基层监督力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以正风肃纪新成效护航乡村振兴新突破。

振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宏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二十届中央纪委谋篇开局的重要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重点,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动态清零。以群众“点题式”监督破题引路,以村(社)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作为切口,实现线索管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以案促改、教育引导提级,强化监督直插基层、贯通融合。

振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孙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始终把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政务服务领域、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耕地保护四方面重点,精心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严肃纠治影响党中央政策落实的作风顽疾,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元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耀通: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强保障。明确监督重点,确定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耕地保护等专项监督内容,结合“阳光三务”、12388举报电话等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建立领导包案台账,严肃追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责任,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凝聚工作合力,上下联动开展对村巡察,与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精准识别问题,提高整治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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