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头条
丹东市纪委监委组织学习《民法典》专题辅导 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20/9/4    来源:    阅读:(3287)

9月4日下午,丹东市纪委监委邀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副教授杨阳,就新出台的《民法典》开展专题辅导讲解。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巡察机构相关领导干部等130余人参加学习。

杨阳副教授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围绕《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时代意义、重点内容的解读,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履职能力作了深入细致地讲解。整个讲解过程既有经验总结,又有事实佐证,还有典型案例的解读,以更深层次指导大家进一步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大量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都要用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帮助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结合实际做好学习贯彻工作,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一名组织此次专题辅导讲座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法律颁布后,丹东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工作,通过订购《民法典》保证市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方便大家随时学习查阅,营造学习氛围;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市纪委机关各部门业务骨干与杨阳教授进行座谈,集中探讨如何通过开展专题辅导,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通过此次此次培训,我深刻领会到《民法典》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接下来,我们将把《民法典》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运用各项法律规定,既有力监督执纪执法,又保障公民合法民事权利。”培训结束后,一名参加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