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9/26    来源:丹东市纪委监委    阅读:(6188)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辽宁文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邹环宇醉驾问题。2022年9月8日,邹环宇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宽甸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9月14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对邹环宇涉嫌危险驾驶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向其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9月23日,丹东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对其立案审查。

丹东东港市新农镇新农村党员王继双酒驾问题。2022年9月5日,王继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东港市新农镇某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日,东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王继双作出了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9月16日,东港市新农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牛皮闸村党员张洪平酒驾问题。2022年9月7日,张洪平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宽甸满族自治县永边线某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日,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张洪平作出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9月21日,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邮编:118000    辽ICP备2020012938号-1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281号

版权所有©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丹东市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